2010年5月25日 星期二

閱讀推銷員v.s.表演工作者


2010-05-15AM11:11故事週末派現場寫真



一直把自己定位成「閱讀推銷員」而非 「表演工作者」,所以人多人少、場面熱不熱鬧不大重要,觀眾喜不喜歡我也不很重要,真正重要的是我講完故事以後,有多少比例的觀眾對書、對故事有興趣?

如果我是 「表演工作者」,也許就像坊間每次收費五百元的說故事活動那樣,書一定要越大越好,讓每一個付費參與的觀眾都能看得一清二楚,場地要經過設計規劃,如果故事能請專家來寫來畫更好,說故事的人,肢體動作要盡可能誇張而吸引人,最好還能有些聲光特效,或是額外的活動,最好常常送觀眾一點小禮物......要緊緊抓住觀眾的注意力,貼近觀眾的心,讓觀眾覺得物超所值,賺到!散發魅力,使出渾身解數,讓觀眾很愛很愛我,下次一定還要再來,最好「場場爆滿」。

然而,我是個「閱讀推銷員」。我可能也需要具備某些「表演工作者」的特質,比如說:豐富的聲音表情、充滿節奏的手指謠、搭配故事的暖身或延伸活動、與觀眾的互動等等,加上這些技巧,才不會把好好的故事說成枯燥無趣的樣子;但,「我」的部份絕不能大於「書」,因為主角是「書」而不是「我」。如果重點變成「活動」,「活動」才是吸引人們前來參與的主要因素,而不是「我」,也不是「書」的話,那麼,活動結束後人們對書沒興趣,就算「活動」多麼熱鬧,參與的人很多......站在「閱讀推銷員」的立場來看,這樣的「活動」是失敗的。

在充斥物質享受的現代社會,小孩的娛樂世界有琳瑯滿目的各國卡通、線上遊戲、Wii、PS2、iPod、高鐵火車玩具、電子琴......應有盡有,連大人都不看書了(只看「功能書」,例如:《第一次投資就上手》《輕輕鬆鬆學XX》),要對小孩推銷「故事書」或「閱讀」簡直痴人說夢--但我是個快樂的傻子,而且貓頭鷹還有更多這樣的傻子!在各個社區、醫院、少年觀護所......推銷「閱讀」。

在「閱讀」這個行為裡,有很多無形的東西是其他活動無法獲得的,「親子閱讀」更是一種愛的交流活動。在學校任教時,發現小孩普遍缺乏想像力與自信,正是因為資本主義創造的物質社會缺乏想像空間,以及親子共同接觸大自然的機會。

看到爸爸媽媽能夠陪著孩子一起看書,就是我在「週末說故事」這個休閒活動中最快樂的事!


2010-05-15AM11:11故事週末派現場寫真,摘自相簿: 跟著故事去旅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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